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应该提高入罪门槛。按目前的法律规定,80以上就构成危险驾驶罪,通常一瓶啤酒就可以达到这个标准,无论从医学上还是从实践上80并不会对驾驶造成激情影响,危险驾驶通常达到180以上才会造成晕眩状态,从而发生交通事故,实践中,危险驾驶罪已经成为人数最多的罪,各地看守所因羁押人数太多不胜其烦,交警机关忙的不亦乐乎,我常常看到交警大半夜还在大马路上查酒驾,真的辛苦。

对公务员的影响尤其大,因为危险驾驶罪属于犯罪,可以开除公职,取消退休待遇。实际操作可以灵活掌握,深圳某事业单位,我一个朋友曾经因危险驾驶罪二进宫,我说单位为什么不开除你?他说我上面领导有二十多人因危险驾驶罪还在岗位上,如果开除我,他们也担心我举报,所以大家心知肚明就行了。这也是危险驾驶罪造成的社会乱象,掌握权力的部门互相袒护,造成危险驾驶罪的后果已经不照章办事,名不符实。

1、刑法133条危险驾驶罪

法律主观: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为:有以下情形的以危险驾驶罪论处。依据刑法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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