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摔倒致伤残该怎么赔?江西一女子在超市里滑倒致10级伤残,这个该怎么赔?近日江西王女士在逛超市的时候来到卖水果的货架前,由于货架前的地板上有一些之前掉下来的水果,王女士也没注意到,脚就踩在了一颗烂橘子上面,脚下一滑直接摔倒在地上,当时就站不起来了。于是超市工作人员就把王女士送到了医院,真没想到腿骨骨折,经司法鉴定机关鉴定王女士的伤为十级伤残,因双方达不成协议,女士就把超市告上了法院,并要求超市承担赔偿等费用共计30万元。
超市在这件事情上没有责任。但是法院认为像超市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馆、娱乐场所等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虽然王女士自己也有过错,但是毕竟烂橘子就在超市的场地内没有及时的被清理,存在安全隐患,超市也有责任,终判决超市承担50%的赔偿责。赔偿王女士15万。
陹1、在超市摔倒骨折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在超市摔倒骨折,如果超市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话,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一般来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超市加班摔伤骨折怎么赔偿,我在超市上班受伤了,超市应该怎么处理
1,属于工伤,要求单位申请工伤。2.要求超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一、首先要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超市员工在超市受伤怎么赔偿
超市员工在超市受伤,首先要确定是否为工伤,如果为工伤,那么应当由超市赔偿。工伤索赔一般有以下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