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重大误解条款司法解释

近日,银川保时捷中心上线了一辆保时捷帕拉梅拉,售价仅为12.4万元!用户发现后,瞬间产生了598个订单,保时捷随后下架了这辆车,用户无法登录查看,但用户的预订记录中仍然保留着预定信息。后来,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确认信息属实,仅售12.4万元的保时捷帕拉梅拉是在小程序上线的,小程序主要作用是向用户展现保时捷全国范围内经销商的车辆。

据称,标价12.4万元的保时捷帕拉梅拉实际库存仅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尚无法确认其他用户能够下单是否属于系统漏洞。目前,保时捷已与首单用户达成协议,至于其他下单的用户,客服正在陆续沟通当中,争取给用户一个满意的答复。本案再次证明,想薅大企业的羊毛困难是很大的。

1、注会审计中的司法解释的十三条是什么

第一条利害关系人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审计业务活动中出具不实报告并致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条因合理信赖或者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认定为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人。

第三条利害关系人未对被审计单位提起诉讼而直接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一并提起诉讼;利害关系人拒不起诉被审计单位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审计单位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利害关系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2、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

一、一般规定第一条民法典第二编至第七编对民事关系有规定的,人民法院直接适用该规定;民法典第二编至第七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民法典第一编的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就同一民事关系,其他民事法律的规定属于对民法典相应规定的细化的,应当适用该民事法律的规定。民法典规定适用其他法律的,适用该法律的规定。民法典及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没有具体规定的,可以遵循民法典关于基本原则的规定。

当事人主张适用习惯的,应当就习惯及其具体内容提供相应证据;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查明。适用习惯,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三条对于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所称的滥用民事权利,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行使的对象、目的、时间、方式、造成当事人之间利益失衡的程度等因素作出认定。行为人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为主要目的行使民事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构成滥用民事权利。

3、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示意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所以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获嘉县中茂网络有限公司 » 民法典重大误解条款司法解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