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销保险案例分享

今天分享一个保险拒赔的经典案例。这位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购买了一种保险,每月自动缴费几十元,连续缴纳了一年,第二年,他被诊断为十二指肠间质瘤,住院治疗后医保报销了剩余的76,000多元,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了赔偿,他向保险公司交涉后,保险公司仍维持原决定。于是他找到了我,希望能得到帮助,我仔细查看了病例,发现病例上确实写着早在10年前就患有糖尿病。

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是因为他没有如实告知糖尿病的病史。大家可能会问,如果他已经患有糖尿病,为什么还要购买住院医疗保险,也就是百万医疗呢?他购买保险时已经患病,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拒赔?当我与保险公司沟通时,保险公司坚持自己的立场。最后,他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在庭审中,我强调了糖尿病不是导致十二指肠间质瘤的直接原因。这是结合保险公司提供的有利证据得出的结论。

1、帮我分析一下这些保险案例

1.90万2.(1)15万(2)20万最高限额内的损失补偿3.应该能赢保险公司只按合同办事只认受益人至于遗产的问题那是法律的问题了4.归父母受益人只能是夫妻/子女/父母5顺序的甲50万乙150万丙100万6不能,因为在索赔期限最后一天才向保险人求偿。1.90万2.(1)15万(2)20万最高限额内的损失补偿3.应该能赢保险公司只按合同办事只认受益人至于遗产的问题那是法律的问题了4.归父母受益人只能是夫妻/子女/父母5.晕了懒的算了下面的加油了。

15万因为你损失了15万小于其保险金额20万..20万因为你的保险金额只有20万,和楼上的一样最高限额三,这点要问法律了,保险公司是只会给受益人的..四,既然保险公司答应了这笔保单..我想应该是归报单的受益人的。顺序的甲50万乙150万丙100万比例限额下面的。不要求拿分。

2、保险学的案例分析

如果不存在重复投保情形的话,应该全赔:1、分股后,该船的使用性质及使用人均未变,标的可视为没有增加风险因素;2、所谓的保险利益不仅仅是所有权,还应有使用权、保管权等,故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于出险时仍具有可保利益。例如租用仓库者对仓库并无所有权,但对其仍有可保利益,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相关险种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我觉得应该是5400元。

3、保险学案例分析

四、可能是因为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时没有向被保险人解释清楚条款内容。五、要根据近因原则,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直接原因是摔伤,故保险公司应赔偿。4、根据保险最大诚信原则,张某在学校投保时,应据实告知该先天病情,保险公司可采取规避方式。但张某最终没有告知,所以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充分。但法院判决明显套用保险法立法原则之“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应作出对被保险人有利的判决”。

4、保险案例分析

1、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之一李某赔偿全残保险金1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2、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之一邓某赔偿残疾保险金500元、医疗费用500元,3、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之一毛某赔偿医疗费用80元。4、毛某的弟弟不是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不赔偿,由李某的监护人(父母)赔偿,上述是建立在保险条款未约定免赔额和赔付折扣的情况,也不考虑医保自费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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