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有什么本质区别?第三,由于犯罪主体的特殊形成,存在法条交叉:刑法第378条为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第433条为战时造谣惑众罪。刑法分则中的物品竞合具有主观性:物品竞合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一个行为违反数条的,只能以其中一条定罪处罚。
1、二人认识在视频里互相看隐私犯法吗
在视频中观看对方隐私,只要不是作为交流手段,就不算犯罪。两个认识的人互相看对方的大视频并不违法。传播他人隐私视频是犯罪,一般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图书、期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图书、期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或者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用于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网上买黄书犯法吗
不构成犯罪。目前刑法只对出售淫秽物品的行为定罪,观看、购买淫秽物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不触犯刑法,民法可能会有所涉及。如果被发现,很可能会批评教育不收货或/和/或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没有对购买、观看淫秽物品进行规范。而且我国刑法中也没有一个罪名叫购买淫秽物品牟利罪。但如果将买来的淫秽物品再次出售,则可能构成出售淫秽物品牟利罪。
3、刑法罪名快速记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章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七十七条…故意妨害公务罪①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NPC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三)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或者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四)以暴力、威胁以外的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4、法条竞合在刑法哪一章
法律的主观性:1。专门为犯罪目的而形成的法条竞合:《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与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竞合。二是特殊犯罪方法或手段形成的法条竞合: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与第266条诈骗罪的竞合。第三,由于犯罪主体的特殊形成,存在法条交叉:刑法第378条为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第433条为战时造谣惑众罪。
5、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
法律主体性:文章重叠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在法条交叉的情况下,一个行为触犯数条的,只能以其中一条定罪处罚。选择准据法的原则主要有:(1)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特别法与一般法的竞合,一般应以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为原则。行为人的具体行为符合特别法要求的,适用特别法。因为正是因为某一行为具有某种事实的特殊性,侵害了某种社会关系,立法者才使其成为区别于一般法律、适应其特殊危害性的特别法,规定或重或轻或相同的刑罚。
(2)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仍应实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但当法律有特别规定时,可以实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即应适用一般法。法条竞合的概念(也称法规竞合、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规的构成,但数个条文之间存在整体或局部的包含关系,只能适用其中一个而排除其他条文的情形。
6、刑法第364条第二款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9条有什么本质区别?
触犯刑法是犯罪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违法的。违法与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其广泛。而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是同时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危害社会的行为才应受刑罚处罚才算犯罪。上述特征是认定任何一种犯罪都不可或缺的条件。同时,刑法还规定,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说明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是违法性和犯罪性的界限。
7、 刑法364条第二款是什么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图书、期刊、影片、音像制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款)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用于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有四款。第二款是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图书、期刊、电影、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